关于申报2012年泸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量:

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条例》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泸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一)从事全日制教育教学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个人均可以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学校将在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成果的界定范围具体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技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1.属校内首创,有相应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依托或支撑;

2.截止2012年9月,经过两年(含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在指导实际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4.在同等水平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践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可优先获奖;

5.2009年(含2009年)以前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得再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崇高的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经历;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完成学校要求的工作量,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5.每项成果的主要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个,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得超过5人。

三、申报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按申报成果数量的50%~60%授奖,其中一等奖占获奖成果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学院将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需提交《2012年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一式2份,相同电子文档1份),对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成果鉴定的,还须提交《成果奖鉴定书》(一式2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公开交流、发表的论文,教材,课件等相关材料)1份;

(二)报材料的填报说明和装订要求请详见《2012年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填报说明》(附件2),每项教学成果奖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三)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报送材料,提交《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3),盖单位公章,报相同电子表1份。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由主要完成人员向所在院(系)、部门提出申请;跨校或院(系)的若干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其主要完成人员属校内单位的,可联合向其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院(系)、部门汇总申请材料后提交到教务处;

(三)收到申请后,由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织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项目由评审专家组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评审专家组织应在公示期满前作出裁定;

(五)公示期满后,报学校进行审批。

六、评审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9月17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逾期不予受理。凡材料递交不齐者,无参选资格。

2.9月中下旬开展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和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工作,完成公示、审定和发文。

3.10月15日(星期一)前完成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材料的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敏、康慕云、陈勤 联系电话:3161557 3161626

材料报送邮箱:lygjyjs@163.com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院系、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2012年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附件3.2012年泸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高教研究所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