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施和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业务主管或指导部门布置和下达给学院的各项任务。
二、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综合改革的要求,主持制定切合学院实际的学科发展规划方案。
三、负责对学院学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四、积极组织和规划申报新专业硕士点。
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治理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做好学院教师的安全、保密、维稳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七、规范和指导学院与保密相关的事项、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八、认真听取、接纳教职工员意见和建议,接受党总支委员会的监督。
九、协助书记和院长完成学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