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发布2025年度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文化强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文化建设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聚焦泸州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服务泸州文化建设实践。
二、课题申报
(一)面向市内外公开申报。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
2.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中心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课题标书须紧密联系《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具体题目自拟),绕开课题指南的课题申请,不予立项。
立足学科前沿,贴近泸州实际。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各申报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申请书、活页内容,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予以报送。
(四)报送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中心指定邮箱。凡有涉密内容的,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研究中心联系。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结项
(一)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二)立项评审采用匿名通讯初评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公示评审立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逾期未结项者,撤销立项。鼓励以被采用的资政报告、专著、论文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项目结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知网、万方或维普可查)(2)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提交查重报告)。
最终成果实行专家匿名通讯结项鉴定,结项等级予以公布。
可申请免于结项鉴定的情形:(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君才 罗雪婷
联系电话:13982455159 13086596996
电子邮箱: 370090035@qq.com
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文渊楼427、429
邮政编码:646000
附件:1.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指南
2.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3.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活页
泸州市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2025年3月5日